B出埃及記20章01-6節:蒙福人生的祕訣-上帝的十條誡〈二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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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福人生的祕訣-

上帝的十條誡〈二〉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   

出埃及記20章1-6節
莊嘉信牧師

2016/4/10

兄姊!大家平安!有人知道嗎?從摩西將上帝的十條誡傳給以色列百姓,到我們現在2016年,已經多少年了?3500多年了!哇!這麼長久的年代,大家是否會懷疑,這樣,上帝的十條誡,還適用於今天這個時代嗎?兄姊!正如主耶穌所說:『天地要廢去了,我的話卻不能廢去。』〈馬太福音24:35〉上帝的話就是生命,是超越時間空間的,只有祂的話能滿足我們靈裡的饑渴,因為祂就是我們生命的源頭。在這個物質生活日益富足,心靈卻益顯空虛的時代,我們更是迫切需要有上帝的話語做為人生的指南針,教導我們如何有智慧面對各種衝突和誘惑,如何活出生命尊貴的價值和意義,以及如何成為真正有福的人,活出豐盛富裕的美好人生。

兄姊!上帝的十條誡是上帝對人類愛的期許與祝福,這些誡命不是要綑綁我們,乃是要提升我們生命的價值,讓我們不僅僅是像動物一樣的活著,為了爭奪食物和愛情而拼個你死我活;乃是能明白上帝的心意,能活出上帝尊貴的形像,活出有愛、有信、有望,有公義有憐憫的聖潔生活。所以,上帝的十條誡,每一條誡命裡都含有一個屬靈的原則,是和我們現實生活有關的。正如傳道書一章9節所說:『日光之下,並無新事。』從始祖亞當到我們這個時代,人的心思意念都相同,人的自私和驕傲也都相同,人的墮落和犯罪也都相同,所以,上帝的十條誡屬靈的原則,同樣適用於今日。

在思想『上帝的十條誡』這個主題時,牧師有找到,在台灣很出名,天主教的古倫神父所寫的一本書:『活出十誡的真自由--通往自由人生的路標。』這位古倫神父,他用21世紀的新眼光來看上帝的十條誡,他說,上帝的十條誡是今日社會穿越『沙漠價值』的寶貴目標;上帝的十條誡是我們內心喜樂、平安、智慧與洞察力的泉源;上帝的十條誡是上帝寶貴的賞賜,對身處全球化經濟社會的我們來說,更具有另一層新的意義,就是:上帝的十條誡能為這個世界指引出一個方向,使我們擁有一個更有人性、更加充滿希望的未來。

兄姊!一般人的刻板印象,聽到十誡,馬上想到教條、規矩、限制,很不自由。這樣的誤解在耶穌的時代,就已經嚴重形成了。當時的法利賽人將上帝的十條誡加油添醋,演變成613條誡命,這些誡命嚴嚴綑綁當時人的心靈,甚至連上帝之子耶穌在安息日醫治病人,也都被責備。這其實是法利賽人不明白上帝的心意,以為上帝就像魔鬼教練一樣,我們必須很乖,才有糖吃,才會讓上帝高興;我們如果不小心犯一點點錯,就會被上帝嚴厲處罰。但其實上帝的十條誡是愛的誡命,就像孩子小的時候,父母親會禁止孩子玩火,玩刀子等等,目的是要保護孩子,希望孩子能夠遠離危險,平安健康的成長。法利賽人不明白上帝誡命真正的精隨,以為必須嚴格要求,才能討上帝歡喜;但主耶穌卻明白,上帝的十條誡最重要的就是愛,祂說:愛上帝和愛人如己,這就是律法的真意義。

但是,很可惜!直到今日,以色列人還是大多不明白上帝的心意,他們到如今還是被律法綑綁住。大家還記得張思聰牧師來分享嗎?他在以色列住了很多年。他說,以色列的大飯店、旅館,在安息日那天,電梯所有層樓的按鈕都必須事先設定好,每層樓都會停,因為怕有以色列人客人去按電梯,就犯了安息日的誡命。牧師在說一次,上帝的十條誡不是要約束我們,乃是要保護我們,要幫助我們活出愛,要營造出一個以愛為根基,彼此互相尊重的社會,使人人可以在其中發展自我,讓人心有真正的SHALOM-平安。兄姊!如果,人人都能遵守上帝的十條誡,那麼,我們的社會怎會發生小燈泡來不及長大,必須用她寶貴的生命來照亮這黑暗世界的慘酷事件呢?這個社會讓人擔憂害怕,是因為不願意遵守上帝的十條誡,以至無法有真正的平安在我們當中。兄姊!就從我們基督徒開始做起吧!當我們明白上帝的十條誡是上帝對他子民的愛、關懷與祝福。我們就能堅定的相信,持守這些誡命對這個生病的世界是會產生醫治作用的。因為,愛是所有誡命的總結,愛上帝和愛人。讓我們相信,人是活在有義意的愛的關係中,只有上帝的愛能夠醫治、修補我們受傷的心靈,並且滿足我們靈裡真正的需要。

今天,牧師會引用古倫神父在『活出十誡的真自由--通往自由人生的路標。』這本書中的一些觀點。兄姊!上帝在我們生命中究竟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呢?承認上帝的律法,可以為我們帶來什麼好處呢?上帝真的是無所不在嗎?平時,要如何感受上帝的存在呢?我們該如何看待與上帝的關係呢?古倫神父認為,上帝的十條誡,第一誡:『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』這條誡命的積極思想就是:上帝臨在我們當中。親愛的兄姐,每一次當我們遇到迷惑,或是困難的時候,總是會問:『上帝啊!你在那裏?為什麼離開我?』其實,創造我們生命的上帝,祂就住在我們裡面,祂從來沒有離開過我們,如果我們願意誠實的面對自己,必定會知道:祂就在這裡。但,很可惜的是,我們的眼睛總是忙碌於追尋外面的世界,卻不關心,也看不見自己內心的世界。我們總是在外面尋找幸福、平安,以及心靈可以安歇的地方,卻不知道上帝已經把這些寶貴都放在你裡面了。兄姊!如果我們不肯把上帝擺在第一位,我們的偶像就會很多很多,比如:成功、事業、財富、名聲、地位、權勢、享樂…等等,這些都會成為我們的神。兄姊!把這些當成上帝的結果是如何呢?讓我們來看一個實例:

1923年,在芝加哥的海濱大旅館裏,開過一次世界性重大的金融會議,出席的人員之中,有九位是舉世聞名的金融巨頭,個個都是理財高手,家財無數,按理說他們應該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:但是事實上恰恰相反,二十六年之後,調查他們的下場,真是駭人聽聞!
〈一〉世界最大鋼業公司經理 Charles Schwab,信用破產,負債纍纍,鬱鬱而死。
〈二〉世界最大通用事業公司經理 Samuel Insull,一文不名,流浪外國,犯案而死。
〈三〉世界最大煤氣公司經理 Howard  Hopson,患了精神病,關在精神醫院中。
〈四〉世界最大糧食公司經理 Arthur Cutten,經濟破產,貧死海外。
〈五〉紐約證券交易所經理 Richard Whitney,剛從監獄裏被釋放出來。
〈六〉美國內閣閣員之一 Albert Fall,被釋出獄,死在家中。
〈七〉世界最大獨營公司經理,自殺身亡。
〈八〉紐約華爾街最大財閥之一 Jesse Livermore,自殺身亡。
〈九〉國際銀行經理 Leon Kruegen,自殺身亡。

兄姊!詩篇十六章4節說:『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,他們的愁苦必加增。』這是真實的,最終我們會被自己看做最重要的東西綑綁住,無法脫身,甚至在還沒賺到世界的一點滴,就先賠上了自己寶貴的生命。但是,如果我們認識到生命的優先秩序,先將賞賜生命的主上帝擺放在第一位,這樣,人生就會井然有序的正常運作,也能擺脫所有想控制你的偶像。

親愛的兄姊!沒有將上帝擺於生命的中心,其他的神明就會稱虛而入。因為,我們會很在意那個我們很在意的人事物。牧師舉個列子,比如,你很看重某個人,你就會很在意他對你的看法,你會非常重視他的想法和意見,你很渴慕得到他對你關愛的眼神。你為了他,盡心盡力在做很多事,但是,如果對方不知道,或根本不明白你的心意,或不像你所付出的那樣來回報你;這時,你會覺得自己被忽略了,會覺得自己的存在很沒有價值。兄姊,上帝借著『你不可敬拜別的神明』這個指示來保護我們,如果沒有將上帝放在生命的中心,我們將會根據我們受人喜愛的程度來定義自己,這樣的人生將會失去自由與尊嚴,我們會一直生活在恐懼之中,擔心別人會怎樣看我們。只有上帝是我生活的中心,我才會成為真正的我自己。偶像會奴役人心,只有上帝才是我們得到真自由的保證。因此,古論神父要我們先弄清楚,內心真正的歸屬何在?全心、全情、全意愛造我們的主,並愛鄰人和愛自己,就是讓上帝臨在我們的生命中。
上帝的十條誡,第二誡『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。』兄姊!什麼是偶像呢?人為什麼會拜偶像呢?為什麼不可拜偶像呢?生活裡,有哪些心態及作為會讓人落入拜偶像的試探中呢?兄姊!這世間只有兩種存在,一種是創造主的存在,另一種是受造物的存在。創造主只有一位,受造物卻有數不清的種類。有一位神學家這樣說:『上帝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,人也照著他自己的形像造偶像。』兄姊!牧師要說,上帝照著祂自己的形像造人,祂把人看為寶貴;同樣的,人也照著他自己的形像造偶像,人也把自己所造的偶像看為寶貴。請問,你心中看為最寶貴的是什麼呢?你最在意的是什麼呢?你想緊緊抓住的是什麼?那就是你的偶像。

兄姊!當人心中沒有上帝的時候,就很喜歡造偶像,因為他的內心是空虛、脆弱的,沒有上帝的人很容易感到恐懼,也很容易擔憂害怕,必須緊抓住一樣看得見的東西,把它當成依靠,心裡才會覺得踏實、有安全感。出埃及記三十二章記載了人就是這麼的軟弱。當摩西去西乃山上領受上帝的十條誡,四十天還沒下山,百姓內心就恐慌了,埃及記三十二章1節說:『百姓見摩西遲延不下山,就大家聚集到亞倫那裏,對他說:“起來!為我們作神像,可以在我們面前引路,因為,領我們出埃及地的那個摩西,我們不知道他遭了什麼事。”』於是,亞倫就為他們造了金牛犢。兄姊!人造偶像,是因為內心感到害怕,必須抓住一個看得見的東西,這樣,那顆驚慌害怕的心好像稍微能安定下來。人造偶像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要,但是,這樣就輕看了創造萬物,以及人生命的上帝了。
兄姊!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,這表示:我尊重上帝。因為上帝是萬物的創造者,祂絕對不是人類所能創造出來的。以賽亞書六十六章1節說:『耶和華如此說:“天是我的座位,地是我的腳蹬。你們要為我造何等的殿宇,那裡是我安息的地方呢?』上帝禁止以色列人雕刻神像,因為上帝的全能偉大,遠遠超出我們這有限頭腦所能想像的。但是,人很聰明,兄姊,你認為,為什麼人喜歡造偶像呢?因為人很驕傲,他雖然在拜偶像,但他其實心裡很清楚,自己所拜的那個偶像是他造出來的,他自己才是那偶像的上帝。兄姊,人不能支配上帝,但人可以支配自己所造的偶像,如果這個偶像沒有能力讓我發大財,那麼,我就把它丟到淡水河去。拜偶像其實是人自己想要當上帝的一種驕傲和迷失。
兄姊!為什麼不可拜偶像呢?因為人是照著上帝的形像所造的,在人裡面有上帝最尊貴的靈、寶貴的靈。當你曲身在拜偶像時,你就是漠視、輕看、羞辱在你裡面上帝的靈,讓那位全能的主也跟著你在拜偶像了。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,因為我尊重上帝。

在這個『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』的第二誡中,古倫神父提出另一種新的看法,牧師覺得很有意思,他說:不可為自己造任何偶像的意思是:不要任意固定自己和別人的形像。不要把自己和別人刻板化成某種固定的形像,因為形像會殺人,而人需要活得自由自在。第二誡不但護衛人的自由和尊嚴,更拒斥人類的複製。因為上帝所創造的每個個體都是獨特的。這個獨特的形像是上帝專為我們這獨特的人所設計的。確實如此,上帝所創造的每一個人都不一樣,即便是雙胞胎,臉型很像,性格卻不同,想法也不同。簡單的說,上帝不會創造出兩個一模一樣的東西出來,因為,在祂眼中,每個人,每樣東西都是獨一無二的獨特和尊貴。因此,我們絕對不要給人貼標籤,人類也絕不能複製,這就是人類特有的尊嚴。求上帝幫助我們存謙卑的心來敬畏這位愛我們、保護我們、賜福給我們的慈愛上帝。

發表於2016/04/16 18:37 (5502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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