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15加拉太書第三章1-29節

每日單獨會主------加拉太書
2011/11/15林潔美

◎經文:加拉太書第三章1-29節
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
祂是信實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守約的主。
祂作了什麼?祂將應許給亞伯拉罕的福,賜給凡相信的人。

關於我:
我是誰?
我是相信主應許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看我是尊貴榮耀的。

關於信徒生活:
S罪惡:
受迷惑不專注於上帝。
P應許:那以信為本的人和有信心的亞伯拉罕一同得福。你們因信基督耶穌,都是上帝的兒子。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,都是披載基督了。
A態度:在基督裡都成為一了。
C命令:凡以行律法為本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
E榜樣:亞伯拉罕信上帝,這就算為他的義。
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『以信為本的人』和『以行律法為本的』這兩種人的基本心態就是不一樣。

這『以信為本的人』是相信上帝的恩典,知道自己有軟弱,無法達成上帝的要求,但他相信上帝的恩典夠用,就在軟弱的時候回轉,謙卑依靠上帝,上帝就帶領著他突破難關,使信心越長進。

而那『以行律法為本的』是相信自己的能力,想要靠著自己達到上帝律法的要求,當我們這樣想的時候,心裏已經存著驕傲的意念了。人一旦驕傲,上帝的靈就不在他裡面。常常人是越使力越綁得緊,越想做越做不來;即使做成做得好,也會沾沾自喜,自以為很強,或認為上帝該滿意了吧!這就成了積功德的心態。

信心也要有行為,才能彰顯出所新的是好的,是善的,讓人看見將榮耀歸給主。我們服事上帝、服事教會、服事人都應該出自對上帝的愛,靠著上帝的恩典才有信心、耐心持續做下去。若有驕傲的意念,想用行為來贏得人的誇讚,在乎人的眼光甚過愛上帝的心,服事其實是很辛苦的,根本做不久。

◎回應上帝:
親愛的主!對不起!常常我們在人的誇讚中迷失了,忘了自己是誰。我們只是蒙恩的奴僕,所做的都是應該的,但我們卻將心弄偏了,愛慕虛榮,篡奪主的榮耀,以致越來越依靠自己,偏離了主的道路。

謝謝祢有豐盛的恩典和慈愛,聖靈帶領我們回到信仰的基本中心,就是『以信為本』,心先謙卑下來,就有聖靈的同行,才能做更多的工。

◎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----
親愛的孩子,越多的愛才能帶出越多的愛,你愛我嗎?這是我要先問的。如果不是為了愛,我寧可你休息,什麼都不要做。我希望你不要做了一大堆,到時候我說:『我不認識你,你這做惡的人離開我去罷!』因你的心不正,所有的價值觀都偏了。

加拉太人想守律法誡命,很好,但為什麼整個教會鬧得沸沸揚揚呢?因那想守律法誡命變得像法利賽人一樣,以律法誡命來審判其他的人。要在我的愛中守律法誡命,讓你越加明白我的心意,能活出聖潔美善的生命。如果你自己都做不到,卻還嚴格要求人,指導人這樣那樣,這兩面人的雙重標準,是我所厭惡的。

發表於2011/11/08 21:50 (9464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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