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/13利未記第二十一章7-24節

每日單獨會主……利未記
2012/10/13

◎經文:利未記第二十一章7-24節
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
?祂是聖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完全至聖的上帝。
祂作了什麼?祂也要我們和祂一樣,擁有聖潔的生命,過著聖潔的生活。

關於我:
我是誰?
我是謹醒保守自己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看我是蒙愛的兒女。

關於信徒生活:

S罪惡:放縱私慾,性任而為,不願順服上帝的律法。
P應許:。
A態度:保守聖潔,成為榜樣。
C命令:不可在民中辱沒他的兒女,因為我是叫他成聖的耶和華。
E榜樣:。
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第三,祭司的婚姻關係,必須聖潔無瑕疵的。
這裏提到祭司娶妻對象:「不可娶妓女或被汙的女人為妻;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祭司是歸上帝為聖。」這原則在大祭司的婚姻上也特別再提出。這是因為祭司的娶妻有一個預表;尤其是大祭司,乃是基督的預表。因此祭司的婚姻在屬靈的意義上,預表著基督與教會,所以應當純全,專一的保守自己,並娶聖潔的童貞女為妻,預表毫無瑕疵的教會。

為什麼對祭司娶妻的要求特別嚴格呢?因為祭司的家庭本身就是一個公開的見證,是百姓學習的對象。有時祭司在會幕中服事,或忙碌於工作,經常不在家,那在家中管理家務,教育子女的妻子就非常重要。上帝對祭司既有尊貴的託付,所要求的也嚴格,祭司的家庭不允許發生任何不聖潔的事,倘若祭司的女兒行淫,必要用火焚燒她。這麼嚴厲的要求並沒有放在一般百姓的身上,卻是擺放在祭司的身上。祭司本人,必須和妻子都同為聖潔,才能同心合一教導兒女活出聖潔。

第四,大祭司是預表基督的人,他要節制自己的感情,不能讓感情來影響服事工作。甚至連家中有喪事,也不可蓬頭散髮、不可撕裂衣服、不可挨近死屍,也不可出聖所。我們看上帝對大祭司的要求實在很高。祭司還可以為自己的父母,兄弟姐妹料理喪事,但大祭司卻連父母的屍體都不能去碰。父母過世了,他不能蓬頭散髮,不能撕裂衣服,這都是以色列人中表達極度哀傷的反應;但是上帝說,大祭司不能做這些事。甚至於在聖所裏的服事,也必須做完全,不能因為個人的情緒而妨礙了在上帝面前的服事。如果違背了,就是褻瀆了上帝的聖所。

父母死了,上帝居然不允許大祭司表露出悲哀的情緒?他不能流淚,也不能面帶愁容的服事,這豈不是很不近人情的要求嗎? 表面上是很不近人情,然而,更深一層的思想,我們知道,大祭司所預表的,就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。上帝的兒子所要彰顯的是復活的生命,死亡不能影響祂;因此預表基督的大祭司,也不能讓死亡的悲傷來影響他。在這裡很清楚的說道,因為上帝的膏油在他的頭上,上帝的冠冕也在他的頭上,他是歸耶和華為聖的人。因此大祭司在感情上必須嚴格對付,要很有節制。這樣感情的節制,在婚姻上也是一樣,他所娶的妻子必須是貞潔的童女。

一個人最難的操練,就是心性品格的純全、情緒感情的節制,這在一般人身上是很難做到的,但上帝要祂的服事者在這些方面特別操練,為要讓我們活出聖潔的生命,是尊貴、榮耀、美好的,好彰顯出祂聖潔的形像。
 
◎回應上帝:
親愛的主!對不起!我們沒有好好操練自己在心性品格上的純全,以及在情緒感情上的節制,以致在服事上常有很多瑕疵,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很看重自己的職分,也不明白祢對我們的託付是何等的尊貴榮耀。求修剪我們身上,不合祢心意的枝枝葉葉,幫助我們活出妳所喜悅的生命,是節制的生命,是聖潔的生命,是能榮耀主的生命。

◎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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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孩子,我愛你!在很多事上,我的要求,現在或許你覺得很嚴格,會讓你覺得很難順服,也好像順服不下去。就像正在接受管教的兒女,你很辛苦,也很難捱。然而,你要看重我所託付的職分,你要思想未來的榮耀。你今日的磨練,是偽造就你日後的榮美。那時,你就要歡呼歌唱,你因順服,就要讓你的生命,如同燦爛鑽石,發出耀眼光芒。

發表於2012/10/02 14:27 (4176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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