9/29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


 
「人若賺得全世界,賠上自己的生命,有甚麼益處呢?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。
馬太福音第十六章26節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林潔美  牧師


「賠上自己的生命」,意即死亡。世界是短暫的,因此人賺得全世界,所得到的,也不過是讓魂的生命得著短暫的享受。但人還有屬靈的生命,一個不曾經過磨練的屬靈生命,是幼稚也無法適應將來永恆國度的空氣,就像魚,水乾了,生命也結束了。今生為了享樂,不忍操練魂的生命,最終是賠上魂生命,讓靈的生命也無法適應永生生活,生命就遭受到永遠的虧損。

物質只能適用於物質,因此,這個屬物質的世界,只有在人肉體還活著的時候,才有用處。但人還有更寶貴的屬靈生命,那是無法用物質來換取的。那屬靈的生命是長久的,當然比物質世界更寶貴。我們的一顆心是無法分開作兩種使用,不是愛這個,就是惡那個,當我們貪愛世界,就無法理會屬靈的事,也不會愛上帝;最終為了短暫世界而喪掉寶貴永活生命。
 

發表於2011/09/23 20:47 (3721閱讀)


隨機文章


回應

留言

姓名 (必填)
標題 (必填)
電子郵件
(不顯示)
個人網頁
內容 (必填)
驗證碼
 看不清楚,換一張
留言後,留言將於24小時內顯示於網站上,請耐心等候,並勿重複留言,謝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