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/07約翰福音第一章1-18節

每日單獨會主----約翰福音
2011/7/7林潔美

◎經文:約翰福音第一章1-18節
〈慢慢朗讀,同時求問上帝:『主啊!今天祢要向我說些什麼?這經文要向我顯示……』〉
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
祂是萬物源頭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道,祂是真光,祂是生命,祂是愛。
祂作了什麼?祂來到世間,將自己顯明出來,讓世人能夠因看見而認識祂。

關於我:
我是誰?
我是躲在黑暗角落,不敢見光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看我能勇敢走出來,成為為光作見證的人。

關於信徒生活:
S罪惡:應悔改或避免的罪
---懷疑不信,不接待真光,不敢為光作見證。
P應許:應領受的應許---凡接待祂的,就是信祂名的人,祂就賜他們權柄,作上帝的兒女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A態度:應持守的態度—為光作見證。
C命令:應遵行的命令—為光作見證,叫眾人因他可以信。
E榜樣:施洗約翰為光作見證。
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這是何等驚天動地,奇妙可畏的愛啊!創造宇宙的主宰親自來到世界,要照亮人生命的光。頭一次的愛,祂創造了世界,並將世界賞賜給人。第二次的愛,祂親自來到世界,並將自己賞賜給人,要用祂的生命來點燃我們的生命。這是何等長闊高深,難以測度的愛啊!

主啊!我是誰?值得祢這樣捨棄一切將我尋回嗎?『光照在黑暗裏,黑暗卻不接受光。』人的本性應該是愛光怕黑,因為光帶來溫暖、光明、安全,而黑暗讓人感到的只是恐懼害怕。然而,當人被罪性捆綁之後,裡面就變黑暗了,並且愛黑暗不愛光,因為光會彰顯出人的罪,黑暗卻會隱藏罪。我們將各種骯髒可怕的罪惡都隱藏在黑暗中,以為不會暴露,其實是自己欺騙自己。

現今有兩個選擇,一個是回到上帝愛的保護,另一是讓黑暗權勢繼續掌權,我要一直生活在可懼的黑暗中嗎?主啊!求祢光照我,看我裡頭有什麼不能見光的罪?

◎回應上帝:
親愛的主!對不起,我曾經拒絕了祢,讓自己的心靈活在毫無希望的黑暗痛苦中。

謝謝祢有豐盛的恩典和慈愛,親自來到世界尋找我,給予第二次選擇的機會,主啊!我要接受光,成為上帝兒女,求主幫助我,斬斷黑暗權勢的掌控,我要回到祢愛的溫暖光明中。
   
◎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----
親愛的孩子,看到我視為掌上珠、心頭肉的親愛兒女,被黑暗權勢蠻橫無情地羞辱欺壓、綑綁折磨,我的心何其悲痛啊!恨不得以身代之,讓我來承受你的痛苦淩辱。這種為父為母的心痛,你能明白嗎?

從前你任性而為,以致陷在罪的陷阱裏,難以掙脫。罪的代價就是死,唯有生命才能換取生命。因著我對你的愛,我願意付出生命的代價,來換取你的生命。不要說你不配,不要說你不能,因我對你的愛已將你所背負的罪債權都概括承受了,如今你已是自由的人。

再一次的機會,我多麼期待你做正確的選擇,選擇愛與真光,讓我成為你生命的保護者吧!

發表於2011/06/30 06:31 (8083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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