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/29人若休妻,就當給她休書


 
「又有話說:人若休妻,就當給她休書。
馬太福音五章31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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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潔美  牧師

猶太人的律法是允許人離婚的(申廿四1)。

「休妻」指男方向女方提出離婚的要求。「休書」由男方寫給女方的離婚證明書,

當時是男性掌權的社會,女性在社會上並無實質地位,惟靠婚姻中的保障。倘若男方有外遇,又不顧社會道德言論,棄妻如敝屣,並不顧養,只把她當成有需要時的洩慾工具,那女性就更可憐可悲了。

因此,律法規定,既不喜歡她,就給休書,讓對方可以再嫁。休書,是為了保障女方日後的社會地位,並可避免再受男方的騷擾。

發表於2011/01/03 22:08 (4252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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