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5/27創世記第三十八章1-30節

每日單獨會主……創世記
2012/5/27

◎經文:創世記第三十八章1-30節
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
祂是公義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審判罪的上帝。
祂作了什麼?祂使作惡得應有的報應。

關於我:
我是誰?我是得蒙保守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看我是蒙愛的。

關於信徒生活:
S罪惡:放縱情慾、自私、假冒偽善。
P應許:你若悔改認罪,就必得赦免。
A態度:謙卑認罪,不再繼續錯下去。
C命令:要保守自己勝過保守一切。
E榜樣:〈警戒〉猶大放縱情慾。
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三十八章詳細記載猶大家族亂倫的事,被放在這裡,我覺得是聖靈奇妙的作為,感動摩西這樣安排的。因為猶大家族後來成為以色列最偉大的君王,大衛王的祖先,也是耶穌基督的家譜。真奇妙!上帝所要揀選、使用的人,從來不是未曾犯過錯的聖人,而是知錯能改,願意回歸轉向祂的人。猶大正是這樣的人!

這事件被安插放在這裡,應該不是按照章節發生的時間先後秩序,不是約瑟被賣去埃及之後,猶大才娶迦南女子為妻,生了三個兒子。因為從約瑟十七歲被賣,到三十九歲接全家到埃及,那時,猶大與他瑪所生的兒子法勒斯,又生了希斯崙和哈母勒〈創46:12〉。如果說在這短短二十二年的時間,猶大娶妻生子,兒子長大又為子娶妻,二個兒子死後幾年,猶大和媳婦他瑪生雙子,雙子中的法勒斯又生兩個兒子;這幾乎是不可能的。按常理推測,在約瑟被賣之前,猶大就已經娶妻生子了。但這事件被安排在這裡,可能是要和約瑟的品格聖潔,不爲罪所誘惑作個強烈對比。

西緬和利未以凶殘手段屠殺示劍人〈創34:25〉、流便和父親的妾辟拉同寢〈創35:22〉、猶大娶迦南女子為妻〈創38:2〉這些事件都說明以色列家族居住在迦南地,還沒多久就已經逐漸被迦南人邪惡的道德生活、行為模式所影響了。罪的傳染性和影響力,比我們所想像的還可怕,以色列人蒙揀選是要成為上帝的王子,用聖潔的生命來影響罪人悔改,如今影響力還沒產生,自己就先被罪影響。他們若繼續住在迦南地,信仰和血統比定都會被迦南人同化,難怪上帝要將他們遷到埃及地去隔離,因為埃及人的優越感,連同桌吃飯也不肯〈創43:32〉,更是不跟外族通婚的;這就保全了以色列人的信仰和血統。

這世界充滿罪惡,但上帝不是要我們基督徒離群索居獨自生活,基督徒是光,要照亮罪惡,要指引光明;基督徒是鹽,要調和,要防腐,要成為和平之子。但我們若沒有保守自己的心,每日與主同行,就很容易給罪留細縫,一點點的罪,就敗壞我們的生命,不但讓上帝得不著榮耀,自己也成為罪的綑綁。

◎回應上帝:
親愛的主!對不起!我們沒有警醒,那肉體的軟弱和罪性,讓我們很容易受周遭環境影響。我們隨著世間的風俗,任意而行,忘記自己是蒙揀選的身分。求主赦免!懇求聖靈日日澆灌與提醒,讓我的心喜愛祢的話語,歡喜日夜思想,也帶領我的腳步,走在祢的道路上。

◎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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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孩子,罪的背後,是有撒但邪惡的勢力在操控,憑靠你肉體的力量是無法抵擋的。你必須來到我面前,與我連合成一體,方能擊敗撒但的作為。親愛的孩子,當你在做這事時,需要考慮到將來的後果,爲了滿足片刻的歡樂,以後要付出昂貴的代價,損失金錢、名譽、健康、家庭、甚至永生的祝福,值得嗎?

發表於2012/05/22 13:22 (3681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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