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4/28創世記第二十一章22-34節

每日單獨會主……創世記
2012/4/28

◎經文:創世記第二十一章22-34節
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
祂是永生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與人同在的主。
祂作了什麼?祂使外邦人看見亞伯拉罕是有上帝同在的。

關於我:
我是誰?
我是有上帝同在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看我是榮耀而美好的。

關於信徒生活:
S罪惡:強欺弱,以惡報惡。
P應許:凡你所行的,都有上帝保佑。
A態度:緊抓住上帝的應許,堅心依靠。
C命令:求告永生耶和華的名。
E榜樣:亞伯拉罕活出上帝同在的生命。
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身為異鄉客,寄居在外地的亞伯拉罕,處境常是戰競的、艱難的,其心酸不足為外人道也。水井是當時遊牧民族最重要的命脈,在那曠野地區,要尋找到一口井,是很不容易的。亞伯拉罕的僕人辛苦努力,好不容易才挖到一口水井,卻被亞比米勒的僕人以地頭蛇的姿態強奪去了。這種長久被欺壓的日子實在很痛苦,也真氣死人!恨不得拼個你死我活。

但亞伯拉罕不氣惱,也不以惡報惡,長久的跟隨,他已經對上帝產生了信賴之心,知道凡事依靠上帝,不是依靠自己的才能。亞伯拉罕知道自己爭不過亞比米勒強大的勢力,但上帝能,有上帝的幫助,有何可畏懼的呢?果然,即便亞比米勒的惡勢力再怎麼打壓,上帝要祝福就是要祝福。經過長時間的觀察,亞比米勒看見亞伯拉罕在刻意被打壓之下,竟仍然昌盛起來,自己強奪人的,卻反到越發貧窮。他終於明白亞伯拉罕是有上帝保佑的人,於是他們害怕了,怕反會被併吞,就趕緊主動來找亞伯拉罕簽訂和平條約。

基督徒是有上帝的人,應當活出有上帝的生活模式,讓人看見而敬畏,不敢輕犯。我們不必為自己爭一口氣或爭什麼,是我們的產業,上帝必為我們保守,誰也奪不去。不是我們的,再怎麼用盡心機去爭去奪,也很快就失去。倘若我們的行為模式,是和沒有上帝的人一模一樣,那就需用拳頭來比輸贏了。不要活得那麼卑劣,相信公義的上帝會作主,讓上帝去替我們討公道,我們就因上帝得了榮耀,自己也得了榮耀。

◎回應上帝:
親愛的主!對不起!我們總以為在異鄉為異客,若不努力自強,恐怕會被人壓得死死的,因此我們以惡報惡,以毒報毒,讓自己比欺負我的人更邪惡更可怕,讓別人都不敢欺侮我。但是,主祢的心意不是這樣的,祢不要我們變成被扭曲的人,要我們活出具有上帝形象的公義憐憫。現今我知道,祢是永活的上帝,祢厭惡邪惡,喜愛公義。我相信祢知道我的冤屈,也必為我伸張公義,所以我投靠在祢的翅下,安心將自己全然交託在祢手中。

◎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----
親愛的孩子,你為自己爭利益嗎?權力之爭,是越爭越腐敗,越爭越墮落。但我若要給你,必將榮耀冠冕戴在你的頭上,使眾人甘願歸順你。你既是我在地面上的代表,就應是和平之子,將我的平安帶給人。你所需要的一切,我都知道,也必供應到有餘。

親愛的孩子,不要害怕失去什麼,你在世間所有的一切,也都是我暫時借給你使用的,你只要忠心做好管家的身分,其餘的就交給你的主人去處理吧!因那欺壓你的,就是欺壓我,我必為你申討公義。

發表於2012/04/23 19:42 (5170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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