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2/17約翰一書第一章1-10節

每日單獨會主…… 約翰一書
2012/2/17

◎經文:約翰一書第一章1-10節
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
祂是永遠的生命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光。
祂作了什麼?祂光照我們心中的黑暗處。

關於我:
我是誰?
我是行在祂光中,滿有喜樂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看我是明白祂真理的人。

關於信徒生活
S罪惡:說與上帝相交,卻仍在黑暗裏行:自欺,說自己無罪。
P應許: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實的、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
A態度:行在上帝的光明中,並將所看見所聽見的生命之道傳給人。
C命令:我們將所看見、所聽見的、傳給你們、使你們與我們相交。
E榜樣:使徒約翰將所看見所聽見的生命之道傳給人。
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生命之道是可以傳承的。我們今天很重視教育,就是相信在教育的過程當中,可以把人類智慧的結晶傳承給下一代,而且相信教育可以改變每個人的未來。同樣的,基督徒傳福音就是在做傳承「生命之道」的工作,我們所聽到的福音信息,都是從耶穌之後一代又一代的門徒,在傳福音的同時,用自己的生活證明了福音確實是可以改變人的生命,透過這種生命改變的見證,我們相信了耶穌,也用改變後的生命去影響人,去帶領人信耶穌。因此,一個用生命傳福音的人,所從事的正是這種偉大的生命之道,因所傳揚的生命之道具有從上帝而來的力量,含有極大的能量,不但能夠改變自己,也能夠影響並改變別人的生命。

每一個基督徒都是一本活活的聖經,在每一天的生活當中彰顯出上帝的生命之道。因此,基督徒要謹言慎行,因人將因我們的所言所行,來認識我們的上帝是為怎樣的上帝。倘若言行不一致,講出來的話跟實際做出來的事不一樣,我們的謊言,我們的不行真理,將使人輕看我們的上帝。因此,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人要很小心,因『我們若說是與上帝相交、卻仍在黑暗裏行、就是說謊話、不行真理了。』

很多基督徒容易在說話犯罪,不是故意的,卻在有意無意間出現言行的不一致,就成為說謊不行真理的人了。有時可能是為了不想當面得罪人,就說些善意的謊言;有時可能為了打發眼前的麻煩,我們隨意說說;有時我們會說一套做一套。這些都要很小心的,因上帝在將來的審判時,就是要根據我們所說的話定我們的是非。

又有時我們會找許多理由來遮掩自己的過錯,只因認為自己不可能會犯錯,或不把罪當一回事,認為那些行為不算是犯罪,這種自我欺騙的做法,只會讓自己離真道越來越遠。就像以色列第一個王掃羅王,不斷地為自己錯誤行為辯解的結果,是上帝離開了他。

上帝鑒察每一個人的心懷意念,祂知道我們是不是真的歸向祂,我們要做一個言行一致,在上帝面前誠實的人。

◎回應上帝:
親愛的主!對不起!我們天性不喜歡承認自己的過錯,常常會為自己的行為辯護,把自己該負的責任推給遺傳、環境、脾氣、健康狀況或別人對我們的影響。又有時我們不把罪當成一回事,因為那麼多人都在做,所以認為那些行為已經算不得是罪了。不管是為了推卸責任,或降低自己的罪惡感,或嘗試隱藏自己的過犯罪惡,都不是祢所喜歡的,因這些對我們的生命不但沒有益處,反而再度重創,使我們走不回祢的生命之道。

◎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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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孩子,很多人都相信他們沒有犯過罪,當被稱為罪人時,一點都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。那些不承認自己有罪的人,心中都有迷思,他們以為只有在法律上被判為有罪的行為才能算為犯罪。但是,親愛的孩子,你從聖經中就知道,所謂的「罪」是「該做的沒有做到,該做好的沒有做好」。當一個人沒有盡到他應盡的本分,他生命有虧欠,無論對人或對事,這都是他的罪了。

發表於2012/02/13 21:37 (7346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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