B出埃及記20章15節、羅馬書13章8-10節:蒙福人生的秘訣-上帝的十條誡(七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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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福人生的祕訣-

上帝的十條誡〈七〉      


出埃及記二十章15節
羅馬書十三章8-10節

莊嘉信牧師
2016/7/3

兄姊!大家平安!上帝非常愛我們!祂樂意賜福我們,期待我們的人生是充滿歡笑,滿有平安喜樂,滿有恩典祝福的,但是,為什麼這個世界還是有許多悲劇發生呢?因為我們不願意遵守上帝的律法,我們不要上帝介入我們的人生,我們請上帝離開,我們想要隨心所欲的做自己喜歡的事;這樣,我們要如何得著上帝的祝福呢?

當美國911事件發生之後,葛培理牧師的女兒安妮,被某電視台邀請訪談。主持人單刀直入的問:『為什麼上帝會讓此等悲劇發生呢?』安妮很有智慧的回答說:『當我們的學校、社會和政府請上帝離開時,上帝能怎樣呢?!某年,有人提出:“學校內不可祈禱,因為學校應宗教中立,學校無權要求學生祈禱。”我們說︰“無問題!”某月,有人覺得教導人“不可殺人、不可偷盜、要愛鄰舍”的聖經落伍,不如把它從學校中拿走。我們說︰“無問題!”  某日,有人說︰“孩子的自尊心很脆弱,我們不應使用體罰。”我們說︰“無問題!”又有人說︰“孩子有人權,他們有權接受墮胎手術,不需要通知父母。”我們說︰“無問題!”有人說︰“瀏覽色情網站是個人自由,即使是兒童色情網站又如何?這都是個人言論自由,關你甚麼事!”我們說︰“無問題!”又有人說︰“現代人應有開放思想,電視、電影的色情、暴力,只不過在反映社會實況。關於毒品、強姦、謀殺、惡魔的歌詞,也不過是宣洩情緒、紓緩壓力,為何要大驚小怪?想做就去做嘛!”我們說︰“無問題!” 我們不允許上帝介入我們的生活和生命,我們要上帝離開,我們想要隨心所欲做自己喜歡的事,這樣,當悲劇發生的時候,為什麼我們還要問:“上帝為什麼讓此等悲劇發生?”』

親愛的兄姊!十條誡是上帝愛我們,要祝福我們的原則,然而,除非我們願意,照祂所定的原則來走;除非我們願意讓上帝介入我們的生活,否則我們無法得著祂的祝福。今天,我們活在這個放縱肉體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的世界裡,必須要很小心,不要習慣了這世界的模式,忘記上帝的原則。聖經告訴我們,天地都要廢去,但上帝的話一點一劃都不廢去,祂放在聖經上的要求與命令,將來都是審判這世界的根據。求上帝幫助我們,用心明白祂的十條誡,活出祂所要祝福我們的,滿有平安喜樂的美好人生。

今天,牧師要和大家一起來思想上帝的十條誡第八誡:『不可偷盜』。兄姊!社會上很多的紛爭來自不尊重,當一個人覺得自己沒有受到尊重時,就會生氣,心裡很不舒服。我們尊重人,也要尊重他的財物自主權。所以,凡不是你的,屬於別人的東西,你沒有詢問對方可不可以使用就拿走,這種“不告而取”的行為,就是偷。生活中,我們常會不自覺犯這種錯誤。比如:有個媽媽沒有經過女兒同意,就把女兒的衣服拿去穿,讓女兒很生氣。又或者,媽媽放在抽屜裡的錢,孩子沒有問可不可以拿,就拿走。這種“不告而取”的行為,嚴格來說,就是偷。但我們常常不在意,覺得是家人,你的就是我的,借來穿,拿來用,沒有關係;但是,即使是家人,這種行為也會讓東西的主人心裡很不舒服,覺得沒有受到尊重,我們應該注意避免這種壞習慣。

兄姊!沒有經過許可,就把不屬於自己的東西佔為己有,這就是偷。在生活中我們很容易犯這種錯誤。比如:去銀行辦事,發現別人的筆很好寫,就順手帶幾支回家。下雨了,自己忘了傘,順手把別人的傘拿走。有的孩子到別人家去,看到喜歡的玩具或小東西,就塞進自己口袋帶回家去。又或者,有些有版權的東西,比如:詩歌、音樂、文章、電腦軟件等等,這些別人的智慧財產,按規矩應當要花錢買或申請才能使用的,但許多人捨不得花錢買版權,就私下拿來複制使用。若是不讀聖經的話,我們都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對。但,這是世人的作法,基督徒不可以效法世人的標準。

兄姊!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五章19節說:『因為從心裡發出來的,有惡念、兇殺、姦淫、茍合、偷盜、妄證、謗讟。』主耶穌提醒我們,偷盜不單是行為上的惡,也是意念上的惡。一個人會佔用別人東西,是因為他的心裡有“貪念”。這樣想要不勞而獲的人,也是自私的人,自己不想付代價,卻想要享受別人勞苦的成果。偷盜的人也是不誠實的人,想要佔別人便宜,這樣的人,相信不會有真心的朋友,誰要交一個貪心、自私、愛占人便宜的朋友呢?兄姊!上帝不喜歡偷盜的行為,祂要我們誠誠實實做人,殷殷勤勤做工,用自己的勞碌和汗水得來的果實最甜美了。所以,『不可偷盜』這條誡命的消極作用是赫止犯罪,保障每個人的財產不被攫奪;而積極作用是要教導人們尊重別人財物,認真工作,關注弱勢社群。正如保羅在以弗所書四章28節所說:『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。總要勞力,親手作正經事,就可有餘,分給那缺少的人。』這裡,保羅提醒教會裡一些以前犯偷竊的人,要戒除這種壞習慣;同時鼓勵他們,要成為對社會有貢獻的人。

親愛的兄姊:『若有人在基督裏,他就是新造的人;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』〈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〉在馬來西亞有一位莊如明牧師,他在十六歲時因偷竊、搶劫被判入看守所,在看守所裡染上海洛英毒癮,壞到連母親都氣得把他攆出家門。在走頭無路時,聽說晨曦會可以幫人戒毒,於是他決定前往。當他把這樣的想法告訴一個朋友時,還招來對方的訕笑說:「你能戒毒,我的頭讓你當球踢!」後來他在晨曦會遇到非常關心他的基督徒,幫他戒除毒癮。過程中,莊如明深深體會到,這是基督的愛和能力,於是決定洗心革面,重新做人,努力工作。他在台灣完成神學後回國,看見馬國殘疾人士的需要,他立志要幫助這個弱勢群體,靠自己的積蓄和籌募,成立了 “雙福殘障自強發展協會”,培訓殘障人士自力更生。今天的莊如明已不再是小偷癮君子,而是榮獲2004年國際十大傑出青年獎的得主。莊如明的經歷給我們看到 “不可偷盜”正面教導的寶貴,不但規勸人遠離惡事,也導人行正路,改變自己的生活,而且還有餘力去關愛身邊有需要的人,為社會帶來和諧及祝福。

親愛的兄姊!什麼是偷盜呢?偷盜的種類和範圍可以很廣,在舊約時代,因為是農畜牧社會,偷盜內容一般是指牛羊牲畜,刑罰也不很重(出22:4; 民5:6-7)。但隨著時代演變,今天已經是工商金融發展的時代,偷盜行為以各種不同形式隱藏在社會的各角落。比如:接到詐騙集團的電話啦!像頂新集團賣黑心油啊!偷工減料的工程建築啦!這些用劣質商品,或用壟斷行業,來獲取暴利的黑心商人;還有,政府官員或當權者貪污受賄,巧立名目收費徵稅,這都算是偷盜。這些偷盜行更是傷害人心,帶來恐慌,造成人與人之間不敢互相信任,也讓社會充滿衝突和紛爭。

兄姊!第八誡的「不可偷盜」不僅是律法中的一條而已,我們從屬靈角度來看,上帝的子民應該要知道,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從上帝的,也是屬上帝的(詩24:1),我們應該以上帝為樂,要相信祂必定會補足我們一切的缺乏,會豐盛的賜福給我們。親愛的兄姊,人在世間所擁有的一切,都只是暫時的,生不帶來,死不帶去,貪心、自私去拿不該拿的,反而會變得更加缺乏,甚至連性命都失去。約書亞記第七章記載,亞干因著貪心拿了不該拿的東西,結果害以色列人打了敗戰,自己和全家也被石頭打死。我們若不改正偷竊的事,咒詛和審判就會臨到。偷竊的行為是為了一點點東西,失去上帝要給我們今生和永世豐富的祝福,實在是因小失大,得不償失。

親愛的兄姊!除了偷盜別人的東西之外,我們也很容易偷盜上帝的東西,就是應該給上帝的沒給,那也是偷盜。在律法中,上帝要求以色列百姓要歸給上帝的有兩樣東西。
第一,當將該納的供物歸給祂。瑪拉基書三章8-10節說:『人豈可奪取上帝之物呢?你們竟奪取我的供物。你們卻說:‘我們在何事上奪取祢的供物呢?’就是你們在當納的十分之一和當獻的供物上。因你們通國的人都奪取我的供物,咒詛就臨到你們身上。“萬軍之耶和華說:“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”』這是先知責備以色列人的一段話。兄姊!上帝帶領以色列人進入迦南美地居住,為他們趕走強敵,保守他們生命平安,生活富足。這一切都是上帝的恩典。上帝對他們的要求,就是藉著十分之一的奉獻來表達他們的感恩。但是,他們沒有照上帝的要求把十分之一的供物獻上,只顧著為自己的享受。其實,上帝並不需要他們的供物,只是藉著這個十一奉獻來試驗他們,是否存有感恩的心,是否有順服的信心。結果他們失敗了。因為他們認為這些豐收,都是自己努力得到的結果,要不要奉獻也是自己決定。兄姊!以色列人這樣想,我們是不是也這樣想呢?我們認為,錢是我努力賺來的,要不要奉獻是我自己決定。甚至有人把奉獻當作是在施捨給上帝。其實,上帝根本不需要人的施捨,祂是創造萬物的主,祂一點都不缺乏。反而是我們需要祂的供應,我們需要祂的憐憫。如果沒有上帝保守,在經濟不景氣時,我們的努力和聰明,也未必保得住飯碗。如果不小心感染病毒,維他命和健身運動能保住健康嗎?當股票大跌時,你的精打細算,能把失去的錢追回來嗎?奉獻是上帝試驗我們有沒有感恩的心,同時也是讓我們經歷祂打開天窗傾福給我們的一個挑戰。感恩的心大,天上的窗戶就開得大,感恩得心小,天上窗戶就開得小。你要天上的窗戶半開,還是全開,或是只留一個縫呢?

第二,上帝要我們將榮耀歸給祂。詩篇二十九章1-2節說:『上帝的眾子啊,你們要將榮耀、能力歸給耶和華,歸給耶和華!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他,以聖潔的妝飾敬拜耶和華。』兄姊!上帝揀選我們,祝福我們,不是要我們驕傲,而是要我們成為別人的祝福。聖經告訴我們要將一切的榮耀能力歸給祂。因為能力榮耀本來就是屬於祂。離了祂,我們什麼都不是。世人喜歡誇口,誇耀自己的成就,是因為他們不明白能力智慧榮耀是從上帝來的。基督徒卻要在世人面前為賜能力智慧和恩典的上帝作見証。不但要為主作見証,我們還要在生活中實實在在的活出謙卑、信靠主、活出愛人,得勝的樣式,讓世人從我們身上看見上帝的作為,這就是歸榮耀給主的真實生活。兄姊!誰能向上帝誇口呢?誰能為明天誇口呢?如果沒有主的憐憫,隨便遇到一個小意外,一個麻煩,一點病痛,我們的生命可能就拜拜了。今天,我們能平安,能有健康的吃喝,還能照常上班,還能與親人相處,還能來教會敬拜主,還能有機會來事奉主,還有錢能奉獻,真的要感恩!這全是主的憐憫啊!

親愛的兄姊!保羅在羅馬書十三章8節說:『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唯有彼此相愛,要常以為虧欠;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。』求主幫助我們,讓我們在上帝面前活出光明的樣式,就是在思想上、動機上回轉到光明單純。使我們不但在人前沒有虧欠,就是在上帝面前也無可指責。當一個人裡外都光明的時候,他無論走到哪裡,上帝都要與他同在,使他的道路亨通,這就是上帝的心意。

發表於2016/07/09 19:57 (4294閱讀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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