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你們若單愛那愛你們的人,有甚麼賞賜呢?就是稅吏不也是這樣行嗎?』
馬太福音五章46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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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潔美 牧師
「稅吏」,是當時被羅馬政府僱用來向自己同胞徵稅的猶太人,他們為錢財出賣自己的人格,因此被鄙視為羅馬政府的走狗,為一般猶太人所唾棄,看他們等同罪人(太十一19)。
主耶穌說這句話的意思是,一般人對待自己的親人和自己所喜歡的人,不也都是很有愛心嗎?即使是你們所厭惡所鄙視的罪人,也都是這樣的愛那些他們所愛的人。
如果你們所能付出愛的程度,就只是如此〈單愛那愛你的人〉,那麼,屬神兒女和別人又有什麼不同?和我們從天父那裡領受到的豐富恩典相較之下,只願付出這麼淺薄的愛,就越發顯出我們的自私可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