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/04申命記第四章1-9節
每日單獨會主……申命記
2013/1/4
◎經文:申命記第四章1-9節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祂是慈愛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歡喜賜福的上帝。
祂作了什麼?祂要照著應許,豐盛祝福我。
關於我:
我是誰?我是靠主得勝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看我是得勝者。
關於信徒生活:
S罪惡:小信、信心軟弱。
P應許:上帝要與我們親近,垂聽我們的禱告。
A態度:專靠耶和華我們的上帝。
C命令:你只要謹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靈,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,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。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。
E榜樣:以色列人照著上帝的吩咐去行。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如同父母親憐惜所生的兒女,慈愛的上帝也定意要祝福我們。上帝的心意是要讓以色列人永久承受迦南地為產業,這應許是不改變的,因祂揀選人,就是要人永久活在祂的心意中。然而,我們用什麼樣的心態來回應祂呢?我們是緊緊跟隨,專心信靠,來領受祂豐盛的恩典祝福呢?還是要隨從自己的老舊我,驕傲自大自專,引來咒詛災難呢?自古以來,人的難處就是知道上帝卻不揀選上帝,知道要愛上帝卻更愛自己。這樣,遇到艱難,能夠說什麼呢?求主憐憫我,在新的一年,作智慧人不作愚昧人,將自己的生命、心思意念、情緒理性意志,乃至個性脾氣說話都交給上帝來管理,幫助我活在祂的心意中,永遠享用祂的應許。
要活在上帝的心意中,首先要學習敬畏上帝的話,摩西教導以色列人說:『以色列人哪,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,典章,你們要聽從遵行,好叫你們存活,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上帝所賜給你們的地,承受為業。』(1)律例和典章是上帝百姓的生活規範,裏面有上帝對人深厚的心意,我們遵照這些話語來行,就是敬畏的人。摩西說:『所吩咐你們的話,你們不可加添,也不可刪減,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,就是耶和華你們神的命令。』(2)我們常常會照著自己所喜好的,或照著自己能接受的尺度來看待上帝的話,以致在講解上帝的話時,充塞著太多的人意,其實部分的接受也就是部分的拒絕,當我們對上帝的話保留不絕對的順服時,生命就給仇敵留下破口了。摩西說,今天能站在這裡,等著要進入應許之地的人,都是專靠耶和華的人,『專靠』的意思就是完全信任,也絕對的跟從。部分的信靠就不是『專靠』了,要完全的信靠必須絕對的服從,不管我們現在否明白上帝的心意。新的一年來到,我們是否能專靠耶和華我們的上帝呢?
在寫到這篇時,正好接到一位在清潔隊服務的姊妹的電話,前些天她氣急敗壞的打來訴說課長的不公平。她這幾年很認真盡本份工作,絲毫不敢摸魚,原本期待能調去當公園管理員,結果重新分派到的工作居然是調到離家更遠的地方當清潔工。這讓她很沮喪也很灰心,氣得想要辭職不幹了。牧師建議她不要意氣用事,應該好好的跟課長談一下,問問看在工作上是否有什麼過失,好能有改進的空間。今天早上打第一通電話來,說課長主動召見她了,不知牧師是否動用了什麼『關係』,牧師說,沒有,只是放在禱告中不斷的為她禱告。第二通電話打來,說,課長主動指出,她在言語上的過失。她馬上認錯,並表明願意順服課長的安排,不再有意見。結果重調她去當火車站內的清潔管理員。那是一個重要的地方,雖然工作會更多更複雜,但牧師鼓勵說,課長看重妳,才會把這麼重要的地方交給妳來管理,要更認真的做,好榮耀見證上帝的名。
只有專靠上帝的人才有條件去承受產業,不單以色列人的歷史是如此,所有屬靈的事都是如此。上帝的永遠計畫是按著祂的法則來進行的,不根據祂的法則來做事的,所做的都是白費,既然與祂永恆的計畫無關,就自絕於上帝的豐盛榮耀。因此,摩西警誡說:『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,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、聰明。……那一大國的人有上帝與他們相近,像耶和華我們的上帝,在我們求告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?又有那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,典章,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?』(6-8)律法讓我們能夠認識上帝,律法是上帝心意的表達,遵行律法的人將上帝彰顯出來,叫人知道上帝的公義,憐恤、權能等等屬性。我們活在上帝的話中,就是彰顯上帝,成為祂榮耀的見證者。
新的一年的開始,前面將會遇到什事,我們不知道,只有全能的上帝知道,但不用怕,摩西說:『你只要謹慎,殷勤保守你的心靈,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,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。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。』(9)這就是蒙福之路,有敬畏上帝的心,時常親近祂,絕對的順服,好讓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蒙福。
◎回應上帝:
親愛的主!感謝祢!在生命的經歷中,我們認識到祢的公義,憐恤、權能等等屬性。我們只是卑微的人,但全能的主竟然願意向我們彰顯,讓我們更多更深的認識祢,謝謝主!幫助我更加謙卑順服在祢的話語中,活出祢的心意。
◎記錄你與上帝的對話:
主啊!祢今天向我說些什麼?這段經文要向我顯示----
親愛的孩子,我愛你!生命中生活哩,我都是愛你的主,你要常常更深的經歷我,好讓你進砲在我愛的泉源裏,讓生命充滿喜樂。
發表於2012/12/27 15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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