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要回答說:『我實在告訴你們,這些事你們既不作在我這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,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。』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;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。」
馬太福音第廿五章45-46節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林潔美 牧師
世人的原則是多作多錯,少作少錯,不作不錯;但屬靈的原則是該作而不作,便是大錯特錯。那些被主耶穌所責備的人,他們並不是不想行善,他們是有選擇的、看對象的,需要看見是『主耶穌』本人,才肯作,才願意作。也許是故意要作給主看的;也許是自以為屬靈,認為只有主耶穌才配得他們的行善;又也許是凡事都太過謹慎,以致主再三感動仍然躊躇不前。凡是知道這是主所吩咐的,應當作的事,卻不肯去行,就是不忠心不順服的惡僕。
「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」,『永刑』就是進入永火裏,也就是被扔在火湖裏。「那些義人要往永生裏去」,就是得享主人的快樂。我們在世間所作的任何事,無論善或惡,將來都需要在審判台前被審問。上帝要問我們的是:『你是我忠心盡職的好管家嗎?你有照著我的心意來生活嗎?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