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8/18尼希米記第十三章1-14節
單獨會主……尼希米記
2014/8/18
◎經文:尼希米記第十三章1-14節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祂是聖潔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榮耀的上帝。
祂作了什麼?祂將榮耀聖潔彰顯於敬畏祂的人。
關於我:
我是誰?我是不夠謹醒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要我凡事分別為聖。
關於信徒生活:
S罪惡:隨意、馬虎、懶散、得過且過。
P應許:忠心者必得獎賞。
A態度:分別為聖。
C命令:信與不信不可共負一軛。
E榜樣:尼希米為上帝大發義怒。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承上文:
大部分的人處理事情,習慣從嚴重的部分做起,微不足道的小事常常忽略,結果那些忽略了的小事,往往是造成最大影響的事。我們先從尼希米記十三章提到的兩件事,來看屬靈的破口是怎麼發生的。
多比雅這個名字,在尼希米記中時常出現。尼希米帶著波斯王的詔書回到耶路撒冷,有好幾個外邦人的領袖很不高興,多比雅在他們當中;當尼希米發動耶路撒冷的百姓起來重建城牆石,多比雅也跟著外邦領袖嘲笑諷刺他們;城牆造到一半,多比雅說,只要一隻狐狸碰到,這堵牆就會垮下來;後來城牆完工了,外邦人謀害尼希米,多比雅也跟著他們一起計畫。
多比雅也買通好幾個以色列人的先知,講話攻擊尼希米;而十三章告訴我們,多比雅跟以色列人的祭司結為親家,他堂而皇之的住到聖殿裡面去了。第七章的歸回名單中也有多比雅,他混在歸回的以色列人當中,屬於無法查出族譜的人(61-62)。
從聖經提供的資料,我們大致可以了解多比雅是何方神聖了。他是一個快要分不出不是以色列人的外邦人,在以色列人的社會中,多比雅被接納為他們之中的一份子,以色列的宗教領袖也有不少人跟他關係密切,這個人在以色列人當中是很受歡迎的。這一個在以色列人中不但受歡迎,而且他介入以色列人的工作時,不但沒有人阻止他的破壞性言論和計畫,反倒有不少人跟他站在同一條陣線上,以色列人的屬靈破口,從多比雅在他們當中的影響力,開始浮現出來。
管理聖殿庫房的祭司以利亞實和多比雅是親家,他破壞了聖殿的規矩,把原本當做倉庫的房子挪給多比雅住,而且給的是一個「大房子」。聖殿的倉庫在聖所和至聖所的外圍一圈,除了給執勤的祭司和利未人住以外,大部分用來存放獻祭相關的物品,和百姓奉獻的東西,所謂「大房子」並不是其中比較大的房間,而是把幾個連著的房間隔間打通,合併成一個大房間。多比雅之所以能夠「借用」聖殿的倉庫,是因為這些倉庫空在那裡。倉庫會空空的,是因為聖殿沒有在敬拜上帝,原本該住在庫房的利未人不在,原本該放在庫房的物品也沒有,以色列人在敬拜上帝的事情上不積極,讓他們的屬靈破口開始擴大。
聖殿沒有敬拜上帝的活動,利未人自然沒有收入,他們為了生活,不得不去田裡耕種,利未人一離開,聖殿中只剩下少數祭司,敬拜上帝的儀式無法舉行,百姓也就不再上聖殿去敬拜上帝了。百姓一旦不去聖殿敬拜上帝,他們缺乏提醒,對罪的敏感度降低,時日一久,他們的舉止行為慢慢失去上帝選民的特徵,與上帝的關係不再是他們最重要的事。他們的屬靈破口已經大到叫他們得罪上帝的地步了。
屬靈的破口不會出現在危險和困難的處境中,反倒在人不以為意的時候,開始出現一點點的裂縫,小小的裂縫不修補,慢慢的就形成為破洞,再不處理,破洞就開始變得越來越大。這一個過程,跟犯罪學的破窗理論完全一樣。如果我們對「小事」不以為意,這些被忽略的小事,總有一天會變成大事。
我們要如何避免屬靈的生命出現破口呢?有三件該留意的事。
一、別讓不同人生觀的人介入到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中。
保羅在哥林多後書六章14-16說:『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、不要同負一軛.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.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.基督和彼列有甚麼相和呢.信主的和不信主的有甚麼相干呢. 神的殿和偶像有甚麼相同呢.因為我們是永生 神的殿.就如 神曾說、『我要在他們中間居住、在他們中間來往.我要作他們的 神、他們要作我的子民。』』
我們不要誤會,上帝不准我們和非基督徒相處,如果上帝真的要我們不跟非基督徒來往,保羅就不需要講哥林多後書第六章這一段話了,他告訴我們找個沒有非基督徒的地方,住在一起就可以了。我們中文聖經的翻譯引起很大的誤會,原文聖經沒有「不相配」的字,照聖經原文直接翻譯,14節應該是:「你們和不信的人不可共負一軛」,這是一個事實的陳述,並不是要求。保羅用了一個比喻,他的意思是,兩隻不同的牲口,要套在一副軛上耕田,不但不能一起把力量用出來,反而會因為高度不同、步伐不同而互相抵銷掉力量。
基督徒跟非基督徒之間有一個無法改變的差異,基督徒順服在上帝的旨意之下生活,如果要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在這一點上妥協,我們就不能順服上帝的旨意了。倘若我們害怕得罪人,而在上帝的旨意上面妥協,我們在靈命上就會出現破口,只要做過一次的退讓,就會有第二次、第三次的退讓。我們要小心應付在人際關係中的人情壓力,不要為了討好別人,而做了得罪上帝的事。』---待續
發表於2014/08/24 13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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