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一切所有的,都是我父交付我的;除了父,沒有人知道子;除了子和子所願意指示的,沒有人知道父。』
馬太福音十一章27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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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潔美 牧師
「一切所有的,都是我父交付我的」,這話承認上帝對萬事萬物擁有主權所有,正如約伯所說的,『我赤身出於母胎,也赤身歸回。賞賜的是耶和華,收取的也是耶和華;耶和華的名是該稱頌的。』〈約伯記1:21〉
既然一切都是上帝給予的,就必有祂的美意,所以無論福禍,凡出於上帝手中,我們只管安然接受。「除了父,沒有人知道子」,人不知道主耶穌,不認識祂是從上帝來的,這是理所當然的,因為這個奧秘只有天父上帝,及其所要啟示的人才認識祂。
這裏主耶穌還有一個意思:人可以不瞭解我或誤解我,但只要天父上帝理解我的心意,這就夠了,就可以讓我滿足喜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