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/27列王紀下五章15-27節
每日單獨會主……列王紀下
2013/11/27
◎經文:列王紀下五章15-27節
◎讀經與默想:
關於上帝:
祂是誰?祂是慈愛的上帝。
祂是怎樣的?祂是憐憫的上帝。
祂作了什麼?祂憐憫人的軟弱。
關於我:
我是誰?我是軟弱的人。
上帝如何看我?祂喜愛我。
關於信徒生活:
S罪惡:貪愛世界的心。
P應許:跟隨主的人莫不再今生永世得百倍祝福。
A態度:全心信靠。
C命令:貪財是萬惡之根。
E榜樣:《警誡》基哈西的貪念。
這些對我現在的生活有何指示?
乃縵將軍真是一位知恩、感恩的人,他一看自己大麻瘋病好了,立刻回去感謝以利沙,並要贈送他許多貴重的禮物。但是,以利沙卻不肯接受,因為他知道,不是他有醫治的能力,乃是上帝的恩典和大能,他不能竊取上帝的榮耀。然而,他的僕人基哈西就不是這樣想了,他立刻追出去,像乃縵討了禮物回來。這裡有一篇陳終道牧師的講章分享:【基哈西─財迷心竅的僕人】(王下5:20-27)在此與大家同享:
『保羅在提前(6:10)告訴我們:「貪財是萬惡之根;人有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」錢財在這世界裡是最有用的東西,但對基督徒常成為最厲害的試探。許多人雖能在靈性上追求上進,但因勝不過金錢的誘惑,便忽然令人驚異地失敗跌倒了。列王記下5章的經文,記述基哈西的失敗,正是我們最好的鑒戒。
基哈西是以利沙的僕人。以利沙是當代最著名的大先知。在舊約的先知中,以利亞已經是有名的大先知,而以利沙卻是得著感動以利亞的靈加倍感動的先知(參王下2:9-15),基哈西成為被神重用的先知之僕人,這是值得引以為榮的。注意基哈西作以利沙的僕人,不是普通的奴僕,是兼作他的助手。當書念婦人來求以利沙救她的兒子時,以利沙曾吩咐基哈西說:「……你束上腰,手拿我的杖前去,……要把我的仗放在孩子臉上。」(王下4:29-31)所以基哈西作以利沙的僕人,頗似以利沙作以利亞的門徒時服事以利亞的情形(王上19:21)。但這樣的一位大先知的助手,竟然在金錢的試探中失敗,這實在是我們的鑒戒。從基哈西身上,可見貪財的心如何危害信徒的靈命。
一、不顧神的榮耀:神人以利沙的僕人基哈西心裡說:「我主人不願從這亞蘭人乃縵手裡受他帶來的禮物,我指著永生的耶和華起誓,我必跑去追上他,向他要些。」(王上5:20)本段經文的上文,記亞蘭國元帥乃縵來求以利沙醫治他的大麻瘋。由於以利沙醫好了乃縵的病,他就想重重的報答以利沙,但以利沙卻完全拒絕他的厚禮。(按乃縵帶來給以利沙的禮物,計銀子約九百斤,金子約三千安士,衣服十套。)乃縵惟有將禮物帶回去。基哈西知道這事的經過,心裡便起了貪念。他想:我的主人一點也不接受乃縵的禮物,為甚麼不要呢?縱然不全接受,多少受一點也無妨啊!於是便設法從乃縵手中私下受了一點禮物。
誠然,照基哈西的想法,以利沙若從乃縵手中接受任何禮物,並沒有甚麼不合之處,但以利沙乃是神所重用的僕人,他的一切行事,都以求神得著最大的榮耀為目的。乃縵是亞蘭最有名的元帥,而亞蘭國是一個敬拜假神的「外邦」,而且當時常常欺壓以色列人。乃縵雖然因病得醫治而認識了真神,但他對這位神的認識無疑是十分膚淺幼稚的,他是一個從未受過任何屬靈栽培的人,他處世待人,仍然是採用屬世的一套,完全未有真理的根基。他帶了那麼多貴重的禮物來求醫治,乃是經他的國王寫信介紹來的,顯然他是要回去向國王報告。以利沙要在乃縵面前作一個很好的見證,使他看見神的恩典和人的幫助完全不同;神的僕人和一般的醫生也絕不相同。神是樂意白白賜恩給人的,他拿來那麼多金銀,但不能幫助他尋求神的拯救,神只要求人憑著信心,謙卑地接受他的拯救,卻不要人倚賴金銀,以利沙既然分文不取,乃縵回國之後,必然會把一個十分動人的見證帶給他的同胞。
基哈西若沒有貪財的心,理當也能慢慢領會以利沙不受乃縵禮物的用意,但基哈西起了貪念之後,便將神的榮耀置諸腦後,只看眼前的好處。下文告訴我們,基哈西編造謊話騙取乃縵的禮物,試想若他的謊話萬一不幸被乃縵察出是虛假的,那時神的名將受何等大的羞辱?縱然他的謊話僥倖而騙過了乃縵,但在乃縵的心中難免對以利沙起了疑惑;因為他的做法跟普通世俗人沒有分別,口頭上堅決的說不要人金錢的酬勞,而實際上卻仍然要了。以利沙剛纔雖聲言指著神起誓說不要他的禮物,卻隨後又打發僕人來要了。這樣,以利沙廉潔的操守和見證,豈不是被基哈西徹底破壞了麼?但基哈西完全沒有想到這一點。
基督徒應當知道,我們活在世上的目的,是求神在我們身上得著最高的榮耀,而不是求自己在今世得享受與榮譽。保羅說:「所以你們或吃或喝,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的而行,」(林前10:31)我們若忘記這高尚的生活目標,就難免像世人一樣,只顧追尋金錢與享受,而生出種種的貪念了。
乃縵的禮物對以利沙和基哈西都是一種很大試探,但以利沙卻利用它成為榮耀神的最好見證,而基哈西接受了這試探而成為自己的網羅。----待續
發表於2013/11/22 05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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